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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支持

关于“学籍终止、退学及学生开除”的管理规定 


日期:2017-01-08 14:17:28 浏览次数:

发生以下违规情形学校有权开除学生:

1.在公众场合损害学校声誉。

2.与本校学生或其它人员打架造成伤害。

3.对学校管理人员及教职工不敬,不听从他们的教导。

4.损害学校财产及其它人员。

5.通奸并损害学校声誉。

6.被法院起诉监禁,意外或无心之失除外。

7.伪造学校或他人文件。

8.行为不端,赌博,携带酒精物品,毒品或武器进入学校。

9.整学年的操行分低于60分。

10.被学校开除并希望返校者,须向学校提交申请,内容包括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信件,保证今后将严格按照学生行为守则监督孩子的行为。学生重获学籍的请求将在学校开除学生一年后校长给予考虑。

11.任何例外事件都必须通过校长或相关权力人员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