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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支持

瑞嘉普大学学生责任意识


日期:2017-06-08 14:13:39 浏览次数:

 1.自觉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学生对校内公共财产负有管理责任,应妥善爱护和使用。

 2.自觉爱护公共安全设施。违犯者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视节轻重给予其他处理。

 3.学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赌博;(此项触及泰国法律,泰国系佛教国家严禁赌博、打扑克等行为)

 (二)酗酒滋事;

 (三)偷盗公私财物,敲诈勒索骗取钱物;

 (四)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攻击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五)私藏管制刀具、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有毒物品;

 (六)禁止男女生合住。

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之一者,给予学校行政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籍或移交泰国警方依法处理。

        

本科硕士学员有购买仿真枪在宿舍进行射击练习,这是违反泰国法律规定的,在学生来泰国之前要明确和学生说清楚,禁止购买枪支或者仿真的枪支,因为发现我们的本科学生和硕士学生有购买,并且在练习射击时损坏了学校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