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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支持

瑞嘉普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日期:2017-06-08 14:12:06 浏览次数: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安全,结合泰国瑞嘉普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合泰国瑞嘉普大学国际学院的所有在校学生,申请在泰国瑞嘉普大学指定的公寓外住宿的学生除外。

第二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应先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和学院学生管理处办理好入住手续,自觉遵守泰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所住公寓的各项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大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风貌。

第三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应在每天凌晨12点以前归宿,寒暑假除外。如因故夜不归宿,需提前向所在学院学生管理处申请,并办理请销假手续,获得学生管理处的批准方可。申请夜不归宿4晚及4晚以上需获得行政副院长或院长的批准方可。

第四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要自尊,自爱,自律,要时刻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和水电。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以及泰国法律禁止的其他行为;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它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在没有获得公寓管理中心的许可下,禁止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利益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学生的贵重物品,自己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条:入住学生凭出入卡进出宿舍楼。如出入卡不慎丢失,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申报并补办。没有出入卡的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六条:申请在泰国瑞嘉普大学指定的公寓外住宿的学生,所有宿舍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及所住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严格按照《泰国瑞嘉普大学(学生行为守则规范 (1996年版)》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因违反本规定及所住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个人损失,后果自负。

本科学员要求两个学生一个房间,住暹罗奥斯卡公寓或苏泊来公寓,没有合住的也必须要交一个房间的费用,学校计算宿舍费用是按房间计算,而不是按人数计算;房租费显示的是房租,家具使用费。不含水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