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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与支持

请假


日期:2017-06-08 14:05:09 浏览次数:

  1.不超过7天的事假必须写请假条并获得指导老师的批准,超过7天的事假必须在老师批准的前提下得到系主任的同意。批准请假并不意味着可以违反第八条条款的规定, 即学生出勤率不得低于20%。学生离校期间,错过考试或训练的可以在老师的许可下放弃活动,考试或采取补偿措施。

2.如果学生考试前后生病,导致其无法参加某一课程或所有课程的考试,那么他/她必须写请假条并连同医生的证明一起交给老师和系主任,并在他们的同意下呈交给校长。如果学校通过批准,那么学生未参加考试的课程将获得“w

3.学生可以延长假期,只要其在学校学习了一个学期以上。

4.学生不得在两个学期内连续延长假期,除非通过逐级审批获得校长的同意。

5.延长假期的申请必须提交给老师和系主任并由他们交给校长以待审批。申请必须具备有效的理由并附带相关文件,例如,严重疾病需要长时间治疗,或者征兵服役等。

6.己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如果要延长假期必须在期末考前一个星期提交申请,且所有注册课程将被记录上“w”。